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3868银河总站关于对1名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告知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92号)第八章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或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研究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于2022427日结束公告。

在公告期内,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3868银河总站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培养单位

年级

专业

退学处理原因

1

201571086

杨弦

3868银河总站

2015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多方联系不到本人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3868银河总站教学办(文科教学楼7717办公室),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465



3868银河总站

2022418


最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