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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院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制定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方案如下:

一、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谈宏慧、危煜祥

副组长:谢家成、彭沂、付小秋、程坤

成员:王娟、张玉宏、李福兴、张露、何稳、肖娜芸

二、分流对象:2022级外国语言文学类

三、计划专业方向及班级

班级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班级人数

英语(师范)12201

英语

33

英语(师范)12202

英语

33

英语(师范)12203

英语

33

英语(师范)12204

英语

33

英语(翻译)12201

英语

32

商英12201

商务英语

32

商英12202

商务英语

32

商英12203

商务英语

32

商英(卓越)12201

商务英语

30

四、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必修绩点,参照学生意愿,统筹规划,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分流实施方案

(一)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每名学生只需填写两个分流志愿,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相同,且上报之后不能更改

(二)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以学生2022-2023-1学期必修课绩点(附件1)从高到低排序为依据,直到学生所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满为止(注:绩点相同情况下,依次参照《综合英语(1)》和《英语视听(1)》成绩)

(三)各专业方向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参照第二志愿,按绩点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录取;

(四)如果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统筹安排到名额未满的专业。

六、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

第7周(3月29日-4月3日)

制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学院会议讨论通过,由教学办提供学生绩点,方案发布

院领导、系主任、

专业负责人、教学办

第8周(4月3日-4月5日)

专业分流动员,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工办

第8周(4月6日- 4月7日)

学生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教学办

第8周(4月8日-4月10日)

根据学生绩点和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分流编班,确定班级名单

教学办

第9周(4月11日-4月13日)

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教学办

3868银河总站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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